一、第一類到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保險費的計算公式及釋例:
1、保險費計算公式:投保金額 *保險費率*負擔比率*(本人+眷屬人數):
(1)投保金額: 請參照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。
(2)保險費率:以6%為上限, 91年9月起調整為4.55%。
(3)負擔比率: 請參照保險對象保險費負擔比率一覽表。
(4)眷屬人數:超過三口的以三口計算。
(5)計算方式: 投保金額*保險費率* 負擔比率(積數先四捨五入)* (1+眷屬人數)
2、保險費計算釋例:
(1)有一定雇主的勞工,依其薪資所得參照投保金額分級表計算投保金額,如果投保金額是22,800元,另有眷屬二口,每個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:22,800 *4.55%* 30% * (1+2)=933元 若無眷屬,每個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311元。
(2)農會、漁會或水利會會員,目前投保金額是21,000元,如有眷屬二口,每個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:21,000元 * 4.55% * 30% * (1+2)=861元。 若無眷屬,每個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287元。
(3)公教人員、私立學校教職員或志願役軍人,依其薪資所得參照投保金額分級表計算投保金額,如果投保金額是22,800元,有眷屬二口,每個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: 22,800* 4.55% *30% * (1+2)=933元。 若無眷屬,每個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311元。
(4)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的工會會,依其薪資所得參照投保金額分級表計算投保金額,最低不得低於21,000元,如果投保金額是21,000元,另有眷屬二口,每個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: 21,000元* 4.55% * 60% * (1+2)=1,719元。 若無眷屬,每個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573元。
(5)雇主、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,依其營利所得、執行業務所得參照投保金額分級表計算投保金,如果投保金額是57,800元,另有眷屬一口,每個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: 57,800元 *4.55% *100% *(1+1)=5,260。 若無眷屬,每個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2,630元。
二、義務役軍人及替代役男、低收入戶的保險費是由政府全額補助。
三、第六類被保險人及眷屬(無職業地區人口)之保險費以平均保險費計算,平均保險費於96年8月1日調整為1099元。自付保險費計算公式如下:
平均保險費*負擔比率(積數先四捨五入)*(1+眷屬人數)。
例如:被保險人有眷屬二口,則每月應自付的保險費是1099元 *60%*(1+2)=1977元若無眷屬,每個月應自付保險費是659元。
四、榮民的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補助,榮眷的保險費以平均保險費計算,由政府補助70%,自付30%,96年8月起應自付保險費金額330元。